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便利度,做好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经大数据比对核实,现有1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补贴条件,我中心将对该家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方式,直接拨付补贴资金105.84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3年11月09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797-5324868、5307003第三批稳岗返还发放表(1)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09日信息来源: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信息制作:黄弋娟审核校准:赖厚珍责任编辑:刘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