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补充“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a)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b)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c)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d)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e)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