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下同)、创业培训(含返乡创业培训,第五条市本级、各县(区)组织的就业创业培训,第八条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学员特殊原因请假的,创业培训不超过30人/班,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35人/班,依托V2.0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和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加强对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和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七)未按规定提供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后续跟踪服务,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就业地在我市的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以及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合格率在70—79%(含)的,合格率在60—69%(含)的,合格率在50—59%(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