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27号)精神,经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现对拟享受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人员予以公示,共13家企业638人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1000元/人,资金合计638000元,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14日(7天)联系电话:024-862643702023年沈阳市皇姑区第二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花名册.xlsx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8日撰稿:商德志校对:朱红明审核:杜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