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60%再予以补助,补助最高限额480万元,三、申报材料(一)《翔安区2022年第一批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二)厦门市科技局已拨付本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红头文件(含附件)复印件,(三)厦门市科技局已拨付本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五)申报年度入库完税证明(2019年或2020年),(七)收款收据(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逐一加盖企业公章)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仅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五、申报受理联系信息(一)受理地点:翔安区政府(祥福路2005号)8号楼407室(二)受理人及电话:小李7880523、小黄7880521六、注意事项(一)发现有不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要求的,或研发费用有核减的,参照市科技局做法,追回多拨付的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区工信局将收回全额资助资金、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附件:1.翔安区2022年第一批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申请表2.收款收据(模板)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