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泉州市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引领创新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泉州市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引领创新若干措施为持续激发我市民营制造业龙头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落实,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三、支持企业参与共建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对经认定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四、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异地联合创新孵化中心和异地创新工作站,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六、实行经营贡献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七、扩大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支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列入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研发投入企业“白名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八、建立龙头企业服务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