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文规字〔2018〕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在苏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二)申报项目应为各区入选苏州市2022年度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且实施主体从我市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用于该项目的,对申报主体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进行补贴,每笔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申报主体的同一贷款项目支持1次,三、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向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报材料:(一)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二)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信用承诺书,四、申报程序(一)自主申报:申报主体于11月10日前向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二)项目初审: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资质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三)材料审核:市文产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五、工作要求(一)各地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将依据《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追究责任,附件:1.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2.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信用承诺书3.利息支付明细表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