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及业务安排,企业、机构或个人申请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有关业务衔接安排如下:(一)2022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0〕12号,可由个人、企业、机构按原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除申领时限要求外)分别申请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原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审核发放,(二)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根据原办法规定取得本市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以下简称两类证书)的,系统选择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成功提交补贴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原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审核发放,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审核发放,二、关于业务申办模式根据《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3〕8号)规定:(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直属单位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训指导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向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三、关于政策及有关信息查阅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sz.gov.cn/)将发布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政策解答,职业技能提升补贴:0755-83699610职业技能评价补贴:0755-83699670、0755-8395003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0755-83950038市级项目制培训补贴:0755-82997524原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0755-83699610原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0755-83699670、0755-83950033原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0755-829975243、区级项目制培训补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