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禅办函〔2023〕4号)工作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初审,以及第三方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就2023年第一季度禅城区促消费系列活动项目申报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始至2023年11月13日止,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政府通济大院808室商业发展股,邮编:528000,联系电话:82340926),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附件:2023年第一季度禅城区促消费系列活动扶持资金拟奖励名单.pdf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