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3﹞28号)要求,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县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基层服务满6个月的(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经高校毕业生自主申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县人社局复核,现将符合条件的9人,合计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进行资金兑付(具体名单见附件),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审核与拨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本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人:张颖联系电话:0871-6265693附件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名册附件2: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汇总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