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农字〔2023〕117号)和《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57号)精神和永新县农业农村局、永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农字[2023]64号)要求,通过符合项目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并对项目实施主体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现将永新县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示如下:一、粮食单产提升任务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永新县欣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永新县长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永新县明源农机专业合作社、永新县运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二、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1.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永新县杨程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永新县明源农机专业合作社、永新县沙市镇阿强种养专业合作社、永新县高桥镇江梦源家庭农场,2.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永新县智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2日,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与永新农业农村促进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96-7725698,监督电话:0796-7722452,永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