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能力,(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申请单位一致,(三)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四)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申请人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五)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登录后进入“杭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模块填报申请表,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额的50%,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终止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