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区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编制(详见附件1),现对划定方案公示如下,一、划定标准本次划定管理范围线的参考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具体范围线(详见附件2)根据水利工程实际进行划定,二、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管理要求:1、堆放物料,4、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5、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开矿等活动,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附件1:萧山区水利工程划界汇总表萧山区水利工程划界图(闸、堤防、山塘).zip附件2:堤防、水闸、泵站、闸站、山塘划界图纸联系人:吴永潮电话:82193613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