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规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全省共享数据筛查,结合工信、金融等部门企业划型规定,对“得一光学科技(枣庄)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划型予以认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632-7507738,附件:峄城区2023年稳岗返还企业划型(第一批).xlsx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