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现就做好我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凡我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二、补贴标准脱贫劳动力自行乘用交通工具实现跨省就业后,三、补贴程序符合享受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乡镇社保站在收集汇总后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批无误后报县人社局备案,由县人社局协调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县人社局、乡村振兴局以及各乡镇要加强工作对接,建立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人员名册,各乡镇要主动和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进行联系并宣传补助政策,建立本乡镇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台账(附表1),县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全县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台账(附表2),协助县乡村振兴局将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录入项目库,各乡镇要严格核实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基础信息,13909116067附表:1.XXX乡/镇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台账2.黄龙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台账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龙县财政局黄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3月30日黄龙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