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创业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综合服务,为孵化对象及其新吸纳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权益维护等就业指导,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服务,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为承办活动的基地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按每户1.3万元/年的标准予以基地管理服务补贴,服务每户孵化企业可享受管理服务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予以基地一次性孵化服务补贴,每个基地每年享受孵化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月(三项合计),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同一人员不能同时以多个项目创业者或就业人员身份享受创业孵化基地相关补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中择优推选一批示范基地参加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并按季度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基地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不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的或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入孵时承诺的各项服务的,附件:1.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及程序2.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标准及程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6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1年6月28日印发相关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doc附件1: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及程序.doc附件2: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标准及程序.doc相关文档:【文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