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和省工信厅《关于开展补充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补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请及时通知第一批未申报企业网上补充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申报表和承诺书)应为一式叁份,并按要求加盖企业公章、签字,11月9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区工信局533室,二、为便于开展此项工作,请各镇(园区)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企业咨询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及申报相关问题,填报附件并于11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区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联系人及电话:涂军民86553982,邮箱:jdjxwqyk@163.com,附件: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联系人名单.docx扬州市江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