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淮安市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淮安市财政局起草了《淮安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在2023年12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市财政局综合处(邮政编码223001),并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273202587@qq.com,淮安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淮安市财政局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