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云民发〔2022〕61号)精神,拟确定我县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政治坚定、恪尽职守,直接从事社会救助工作3年以上,可作为推荐对象:1.在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4.在社会救助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1997年8月参加工作,简要事迹林红梅同志从事社会救助工作20年,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在推进我县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公示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8日,联系电话:6719011传真:6719100永仁县民政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