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关于促进2010年后实施建设等情形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183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南头镇王双、许美香工业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17日前向南头镇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1号214室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760-23380217附件:1.南头镇王双、许美香工业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3.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3日附件:1.附件1:南头镇王双、许美香工业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docx2.附件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jpg3.附件3: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