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功能改变类微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工作指引(试行)》(中山更新发〔2021〕29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中山市南头镇原中山广利罐头厂园区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9日前向南头镇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1号210室联系人:衡小姐联系电话:0760-23380287附件:中山市南头镇原中山广利罐头厂园区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3日附件:1.中山市南头镇原中山广利罐头厂园区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