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鼓励非遗创新发展实施细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一条应当提交材料(一)项目介绍,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一条申报条件(一)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第二条应当提交材料(一)申请人姓名、民族、从业时间、被认定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时间等基本情况,三、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一条应当提交材料(一)项目基本情况,四、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一条申报条件(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第三条申报程序(一)书店按要求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提交补助申请,(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第二条潍坊市文化旅游人才激励奖补资金的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奖补资金的申请受理、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第四条申请奖补资金的文化旅游人才,第七章潍坊市旅游地接奖励实施细则第一条奖励对象组织潍坊市外团队(一次不少于10人,需由入住旅游饭店、游览旅游景区等单位协同填写《潍坊市旅游地接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第五条审核流程(一)旅行社奖励资金的审核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对奖励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潍坊市宣传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