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3年安宁市引导性培训补助资金具体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促进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3〕30号)文件,昆明市下达安宁市引导性培训补助8万元,按每组织1人给予40元补助标准执行,根据年初下达街道任务数,具体明细如下:2023年安宁市引导性培训补助资金分配表序号街道任务数(人)完成数(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万)备注1连然707040元/人0.282金方2002000.83温泉1001000.44太平1401400.565县街4304301.726八街5605602.247禄脿2002000.88草铺2002000.89青龙1001000.4总计200020008二、关于2023年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和数据更新工作经费具体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求,为精准、及时、全面掌握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进一步打牢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基础,2023年,全面对农村劳动力开展摸底调查、动态管理工作,并及时更新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信息,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3〕26号)文件,上级下达安宁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2023年安宁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更新资金分配表序号街道系统数(万人)完成数(万人)补贴金额(万)备注1连然0.190.190.182金方0.510.510.483温泉0.20.20.194太平0.710.710.665县街1.481.481.386八街2.132.131.997禄脿0.670.670.628草铺0.370.370.349青龙0.170.170.16总计6.436.436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