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2号)的规定,2022年1-3月份,我局对本辖区内公共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2021年度审查,审查通过人力资源机构材料报送、审核评估、实地勘查等环节进行认定,现将2021年度审查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公示如下:平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平原启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县结谊劳务有限公司、德州恩城鼎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方众(平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