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经〔2022〕24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做好“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区建设局、社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经发局(工信、科技、商务):为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9号,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漳发改服务〔2022〕1号)的文件要求,二、申报条件(一)企业注册地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境内,三、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向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二)推荐上报: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各专项资金预算,对区级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进行兑现,(四)取消申报:经认定各类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三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劳动纠纷案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等情况采取一票否决的,四、相关要求(一)兑现2021年度的补助资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列入2022年区财政预算,(二)请区直各部门于每年4月中旬前,(四)请区直各部门将最终奖励兑现情况于每年6月中旬前反馈至区经发局(发改),奖励对象为在我区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联系人:陈妙君联系电话:6775300邮箱:zztsjfj@163.com附件:1.漳州台商投资区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励政策申报材料明细表2.漳州台商投资区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励政策申请表(样本)3.首次获评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奖励申请表4.漳州台商投资区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补资金汇总表5.《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9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3月9日抄送:区办公室、财政局、统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