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权人、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1〕6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2〕84号)、《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2〕1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行〔2023〕9号),决定开展乐清市2023年知识产权省级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事项(一)2022年乐清市授权发明专利省级补助补助乐清市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授权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具体专利权人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1,(二)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补助补助乐清市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获得者,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2,(三)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补助补助乐清市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获得者,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2,(四)2022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省级补助补助乐清市2022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3,(五)2022年度PCT授权专利省级补助补助乐清市2022年度PCT授权专利的专利权人,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4,二、申报时间11月6日-20日三、申报方式请申报人登陆“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时间要求在线提交申请,附件:省级补助明细表.doc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