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申报指南》与《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拟筹建立项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投诉举报电话:6358444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业务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11月2日【相关附件】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拟筹建立项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