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根据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关于高邮市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模式县2022年分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邮农〔2022〕89号、邮财农〔2022〕133号)文件要求,现重新组织申报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模式县2022年分项项目,优先扶持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环节的设备购置,开展各类秸秆多种形式利用项目建设,支持秸秆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工业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机械设备的购置,三、支持标准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根据主体建设规模确定,申报主体要具备一定的秸秆机械化收集和产业化利用工作基础,项目秸秆收集利用量大,对我市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申报秸秆机械化收集项目,申报秸秆加工利用项目,五、有关要求1、各乡镇、园区要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及项目前期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进行严格审查,附件:高邮市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模式县2022年分项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