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项目服务项目遴选公告》,现对遴选结果公示如下:拟承担单位名称: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公示期: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钟菊芳,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6室,电话:0758-3982721,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