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认定工作,(二)经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注册在厦门市内的2023年度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将自动纳入后备企业库,(三)由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私募基金、券商或其他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工作专家推荐申报,二、申报条件通过推荐或自主申报进入后备企业库的企业,(二)经营条件(满足其一)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800万元,三、申报材料申报进入后备企业库的企业,(二)各区(管委会)上市办负责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入库条件且材料完善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三)市上市办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复审,五、申报时间(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1月3日-11月27日,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私募基金、券商或其他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工作专家于11月27日之前通过金宏网或邮箱jrb_hyc@xm.gov.cn将企业申报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市上市办,并提醒企业于11月27日之前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三)请各区(管委会)上市办于11月27日之前组织申报企业进行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六、注意事项于2021年12月30日认定入库的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附件:1.承诺书2.厦门市上市后备企业申报推荐表3.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