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83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带头人、后备人选)的选拔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第十五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推荐人选,应符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带头人从成都市属(区属)单位或在蓉非公有制单位的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后备人选从成都市属(区属)单位或在蓉非公有制单位的在职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在申报后备人选时不受本单位推荐名额限制,二、推荐方式及程序第十五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同步的方式,用人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人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题活动中登录“申报推荐系统”(http://rst.sc.gov.cn/rst/scsd14pxshjssbxtv/2023/10/24/0f6c41b6903243c485ef87c028dffa77.shtml)进行申报,(二)用人单位推荐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四)市人社部门推荐各主管部门需核查申报人申报条件和书面材料无误,三、人才专项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设常规选拔和“人才专项”三大类,本批产业人才专项重点推荐企业人才,五、申报材料(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推荐函各1份,(二)请有申报需求但暂未分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登录账号的市级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