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市场监管系统工作规范》鄂尔多斯市系列地方标准(部分)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表》(附件2)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电话:0477-8325307电子信箱:biaozhunhuake@163.com附件:1.《市场监管系统工作规范》标准文本2.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