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漳州市长泰区2023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目的01地块(福建三龙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为武安镇官山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建三龙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02地块(福建金坛实业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为经济开发区积山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建金坛实业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03地块(漳州市振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为武安镇官山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市振祥混凝土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泰县马洋溪西山B—13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01地块拟征收武安镇官山村集体土地2公顷,02地块拟征收经济开发区积山村集体土地0.8141公顷,03地块拟征收武安镇官山村集体土地3.0584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官山村村集体经济组织,04地块拟征收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山重村集体土地0.2730公顷,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标准参照《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长泰区中心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漳泰政综规〔2022〕6号)执行,四、安置途径1.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