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件农办机[2020]2号《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文件浙农机发[2020]1号《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农机发[2022]4号《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我市18台农业机械符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条件,合计报废补贴资金12.8万元,其中涉及中央补贴资金8.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4万元,现对桐乡市2023年度符合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的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8183790,0573-88023527,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