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10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规模种粮动态补贴资金的通知》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下列申请人符合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补贴有异议,可向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办法,举报电话:0574-89297946附件:2023年海曙区规模种粮动态补贴统计表.xlsx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01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