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受理光明区智能传感器产业建设技术协同平台项目等三个政策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项目(一)光明区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智能传感器应用推广项目,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1月06日9:00至2022年11月08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三、申报系统网址(一)线上提交申请: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二)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光明区工业与信息化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光明区工业与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光明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请知情者向光明区工业与信息化局举报,(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经济发展资金项目,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