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2018年6月15日发)精神,经企业申请、区县(市)组织专家评审和验收、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林水局联合审核,现将2023年拟通过的市级节水型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或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5257103,85257092(绿色制造处),85257085(驻局纪检监察组),附件:2023年拟通过的市级节水型企业公示名单.docx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