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单位自主申报和地方主管部门审核,现将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项目受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联系电话: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附件:2023年度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项目受理名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