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华景园业主代表申请维修资金维修电梯工程,由江苏恒远电梯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维修,留存质量履约金6000元,质保期限为2年,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予以公示,本公示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流程向江苏恒远电梯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特此公示,监督电话:亭湖区住建局:89918662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81611233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