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企业自主提交复核材料,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初步核查,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复核,现出具我市前六批“浙江老字号”企业复核初审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与市商务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70-3083641(衢州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0570-3080368(消费促进处),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衢州市“浙江老字号”复核建议汇总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