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厅字〔2022〕23号)和《福建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评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省直各部门和市县级党委、政府开展了2023年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拟同意设立的231个创建示范活动项目进行公示(目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31日起5个工作日,请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传真:0591-8782178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邮编350003)福建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31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厅字〔2022〕23号)和《福建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评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省直各部门和市县级党委、政府开展了2023年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拟同意设立的231个创建示范活动项目进行公示(目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31日起5个工作日,请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传真:0591-8782178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邮编350003)福建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