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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高质量发展项目遴选公告

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 2023-10-31
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现决定开展清新区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高质量发展项目遴选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区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可以参照遴选:(一)农民专业合作社1.依法登记,且近3年无出现申请终止承担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5.近2年没有承接过各级财政专项扶持发展项目,且近3年无出现申请终止承担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和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2023年以来,全区范围内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可参与申报,由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自荐申报,需体现本主体产品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2023年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9)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后,四、有关要求符合上述条件、方向的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将申报资料报所在属地镇人民政府审核后,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2.项目申报书.doc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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