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精神,2023年我市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劳务派遣单位除外),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均可享受2023年度稳岗返还补贴,经单位网厅确认、经办机构审核,现确定飞翼股份有限公司等1066家用人单位为2023年度宁乡市第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进入资金拨付流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宁乡市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731-88981076附:2023年度宁乡市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一批企业名单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31日2023年度宁乡市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一批企业名单.xls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