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姑苏区属直管公有住房申请式退租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示为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践行保护与更新并重的重要理念,完善姑苏区属直管公有住房租赁制度,规范姑苏区属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申请式退租行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根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姑苏区实际,拟定《姑苏区属直管公有住房申请式退租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退租办法》),现就《退租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公示之日起30天,即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主要就《退租办法》内容,以及《退租办法》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如对《退租办法》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1.实施单位联系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联系人:沈红燕联系电话:65228463电子邮箱:szyxf_1319@163.com2.第三方评估公司联系单位:苏州益星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梅沁联系电话:18625134191电子邮箱:5117959@qq.com附件:《姑苏区属直管公有住房申请式退租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