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决定开展第一批金华市本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征集工作,二、申报条件(一)授权运营申报单位条件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4.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二)授权运营申报场景条件1.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3.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四、申报方式所需申报资料按照《金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电子版申报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专用邮箱(liujh@jinhua.gov.cn),标题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五、其他事项(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10月30日金华市本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202310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