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重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申报-立项批复-规划及用地报批-勘察、设计及审查-预算编制及审查-组织工程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审查(确定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实施(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竣工验收-结、决算编制及审查-工程结算支付-质保期满工程质量复核和最终支付,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工程预算和工程招标,(二)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结算由业主单位将施工方的工程结算书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现场签证等有关资料送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三)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先由项目业主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金溪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组织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局及相关专家等深入现场对增加或变更工作内容合理性、必要性等进行论证,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财政局、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五方”到现场对发生的工程量共同进行计量后,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在建重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中标单位履行投标承诺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业主单位需立即组织县财政局、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甲供材料进行清点验收,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根据县重点工程管理办法以及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县政府批复的资金额度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拨付意见,第三章摇号流程第十六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含)至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采取摇号的方式实施,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项目建设单位(村级项目由乡镇为项目建设单位)须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施工招标情况告知书、项目预算评审函)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附件2:金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取费标准及流程序号名称取费标准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单位:发改委工程可研报告编制费按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万元以内付费,3编制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批单位:政法委1亿元(含)以下的按2万元以内付费,最高不超过物价部门制定标准的50%28工程招标代理费(采取累进制)600万以下项目1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600万元(含)以上至1000万以下项目22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5000万以下项目27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35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5000万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