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申报2022年度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销售类(第二批)补助的通知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23-10-30
开发区各企业: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经开〔2022〕20号)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销售类(第二批)补助的申报工作,2.申报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712办公室,二、申报主体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外贸企业,三、申报项目和材料(一)申报项目1.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增长项目,2.鼓励企业自营出口项目,4.促进进口稳定发展项目,(二)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4.流通企业必须提供出口业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5.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6.申报进口项目必须提供海关进口报关单及对应的银行回单复印件,2.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促进部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部对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相关补助金额,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附件:1.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2.企业承诺书3.2022年外贸企业出口业务信息汇总表4.信用承诺书关于申报2022年度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销售类(第二批)补助的通知.docx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促部2023年10月30日。

更多精选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00:00:00
  • 2023-10-30
  • 2023-10-30
  • 2023-10-30
  • 2023-10-30
  • 2023-10-3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