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汉政发〔2022〕4号),经前期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工作组实地考察评分,形成初步意见,经区“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形成2023年“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审名单共31家,9月26日区政府将初审名单发至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财政局等17个部门,对经营主体的资质、征信、用地、环保、纳税等方面进行鉴定,10月25日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召开了联审会议,对3家因违法犯罪、分红不到位、贷款逾期、产品不合格等原因的主体予以剔除,按照评分排名,现将2023年拟认定的25家“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请于公示期内向区“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附件:2023年拟认定“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汉滨区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3年10月30日2023年拟认定“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1、安康盘龙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陕西诚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3、安康市汉滨区秦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4、安康市汉滨区鸣鹤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安康旭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6、安康康金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7、安康市汉滨区治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安康市汉滨区德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9、安康市汉滨区后安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安康荆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1、安康市汉滨区大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2、陕西安康越泽农业生态观光开发有限公司13、安康乡意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4、安康市龙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5、汉滨区飞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安康市汉滨区正义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7、安康市汉滨区七堰绿硒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安康市天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9、安康市汉滨区星庐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20、安康市汉滨区华星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1、安康香炉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2、安康市汉滨区东昊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3、安康市旭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4、安康市汉滨区心合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安康市汉滨区小河口生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