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政策标准:对本省注册的企业吸纳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补助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优惠对象: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申请条件:1.企业招用的是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企业须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报材料或方式:1.吸纳就业的对象名单2.企业与名单内对象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3.名单内对象社保参保证明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书办理流程:企业向参保所在地县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满后予以发放,线下地址:政策咨询:彭泽县行政审批局就业窗口业务经办: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责任科室: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股咨询电话:0792-567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