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执行,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和社保经办机构在2020年核定企业社会保险费免征时的划型信息为准,今年稳岗返还继续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参保企业无需提交申请资料,由区人社部门通过“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提取数据,现将荆州区第三批217家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请本批次企业在社保系统内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后直接向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须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监督举报电话:0716—8499870咨询电话:0716—84918830716-8490662咨询QQ群号:728135726(QQ群)、417505818(经办人员)附:2023年荆州区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